近日,中共江西省委、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江西省第五届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和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的通报,我院被授予“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”称号,这是医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继获得“赣州市第八届文明单位”后取得的最高荣誉。
近年来,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省委、省政府中心工作和“发展升级、小康提速、绿色崛起、实干兴赣”方针,秉承“厚德、严谨、创新、和谐”的医院精神,立足“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”的职责定位,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开展志愿者服务、道德讲堂、身边好人、我们的节日等文明创建活动,职工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高,营造了和谐稳定、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。